2022年12月4日是第九個國家憲法日和第五個憲法宣傳周,也是我國現(xiàn)行憲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今年的主題為:“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推動全面貫徹實施憲法”。為了進一步宣傳憲法知識、弘揚憲法精神,大家一起來學習吧!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決定,將現(xiàn)行憲法公布施行的日期即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
憲法適用于國家全體公民,是特定社會政治經濟和思想文化條件綜合作用的產物,規(guī)定了國家的根本任務和根本制度,即社會制度、國家制度的原則和國家政權的組織以及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等內容。
中央宣傳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于2018年11月10日聯(lián)合發(fā)出通知,部署開展首個“憲法宣傳周”活動。
共有五個部分,分別是序言、第一章“總綱”、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第三章“國家機構”、第四章“國旗、國歌、國徽、首都”。
我國憲法的基本原則包括:黨的領導原則、人民主權原則、尊重和保障人權原則、民主集中制原則、權力監(jiān)督和制約原則、法治原則。
設立國家憲法日,是一個重要的儀式,傳遞的是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的理念,同時使這一天成為全民的憲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舉國上下尊重憲法、憲法至上、用憲法維護人民權益的社會氛圍。
設立國家憲法日,也是讓憲法思維內化于所有國家公職人員心中。權力屬于人民,權力服從憲法。公職人員只有為人民服務的義務,沒有凌駕于人民之上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和糾正。
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為主題,以現(xiàn)行憲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為重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憲法的重要論述,大力加強憲法學習宣傳,讓憲法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努力使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在全社會蔚然成風,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營造良好法治環(huán)境。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zhí)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zhí)政,強調要加強憲法實施。為此,有必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立法形式設立國家憲法日。
現(xiàn)行憲法公布施行以來,每年12月4日全國各地開展以學習宣傳憲法和國家基本法律為重點的法制宣傳活動,這已經成為慣例,對形成憲法至上、守法光榮的良好氛圍起到了有力的促進作用。以立法形式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集中反映全黨和全國人民的意志,有利于在全社會加強憲法宣傳教育,樹立忠于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的意識,進一步弘揚憲法精神、維護憲法權威、捍衛(wèi)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推進法治中國建設。
第一,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憲法的內容涉及國家和社會生活的根本問題,它規(guī)定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一切組織和個人的根本活動準則。
第二,憲法是制定法律、法規(guī)的依據(jù)。一切法律、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和規(guī)章都要以憲法為依據(jù)。
第三,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和規(guī)章都不得與憲法相抵觸。